日前,乌鲁木齐市民郭女士在乘坐出租车时,发现车内装有摄像头,她认为个人隐私和肖像权受到侵犯,在与驾驶员曾宪忠发生争执时折断了摄像头。
7月14日9时10分,郭女士搭乘出租车。上车后,她发现车内安装了一个摄像头,郭女士问司机,曾宪忠告诉她,这是车内所装定位系统(GPS)携带的摄像头,乘客上车,司机按下计价器后,系统会自动抓拍一张照片以备以后取证之用,同时可以用于监控车内情况。郭女士听后说:“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说完后,就把摄像头扳向了上方。“角度是调整好的,不允许随便扳动。”曾宪忠随后又把摄像头扳了下来。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争执中,郭女士把摄像头折断了。
看到摄像头被折断,曾宪忠报了警。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该事件尚未得到解决。
律师介绍,出租车属于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摄像头抓拍的照片并未被擅自使用,没有为个人或利益集团谋取利益,算不上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