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指出——报警器扰民物业应负责

[日期: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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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指出—— 

  “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尽量避免这种情形发生。”家住丰泽新村,有多次被扰经历的市民陈先生再次来电称,对于报警器乱响扰民,正确引导车主还远远不够,小区物业公司也应承担起管理的责任,争取在报警器出现扰民后,迅速解决问题,还业主们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泉州地面上一些优秀的物业公司已尝试加强管理、用心服务,避免报警器扰民现象。 

  被扰市民:物业公司不够尽职 

  “报警器响个三五分钟可以理解,但是整晚整晚地响就很不应该了,业主交了物业管理费,肯定是希望有个安宁的生活环境。”陈先生家临丰泽新村小区内道路,每逢台风暴雨天或是过年有人偷放鞭炮时,楼下总有一两部车报警器会彻夜长鸣,吵得人心烦气躁,无法入睡。除了车主责任外,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管是固定停放的车辆,还是临时停放的车辆,如果进入小区时,物业能对车主联系电话、住址等资料进行登记,出了情况就可以马上联系到车主,事情根本就不会这么严重。”他告诉记者,当受扰的业主找到物业帮忙时,物业手忙脚乱无法确认谁是车主,这就说明了物业的工作没有到位。 

  律师:物业应尽合同义务 

  从法律层面上说,物业是否对报警器长时间扰民负有一定责任呢? 

  本社法律顾问、泉州协力人律师事务所蔡书榕律师表示,从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起,物业公司与业主间就形成了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保持小区内环境的整洁、安宁和安全。 

  “所以当出现报警器扰民的现象时,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对该现象予以制止,消除影响。”蔡律师说,未予制止,物业公司方面就违反了合同,业主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公司:用心服务消除影响 

  目前在泉州地面上,有无物业公司对报警器扰民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呢? 

  “用心管理、用心服务,完全可以避免报警器长时间扰民的事发生。”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济志这样认为。 

  他告诉记者,当出现报警器扰民时,及时联系到车主解除报警,是物业公司最起码的职责,而要做到这一点,平时掌握业主、车主的资料十分有必要。 

  “可以通过出入口登记和平时的征询单填写收集车主的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黄济志说,只要抱着全心服务的态度晓以利弊,基本上所有业主都会配合。这样一来发生报警器长时间鸣叫,物业方面就可以迅速通过电话或登门的方式要求车主进行消除。 

  而针对个别发生扰民但手头又没有联系方式的临时停放车辆,南方物业的经验做法是拨打110求助,在阐明情况的前提下通过车号就可以查到车主信息,进而取得联系。 

  “绝大多数情况下,报警器响起是因为车主把车停放在错误的位置。”泉州远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剑腾说,没有按章停车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车容易被碰撞,或是因为堵塞了出入口导致报复性的刮、划、踢、损,从而造成报警器大作。 

  陈剑腾表示,就这一点而言,物业公司在财力、人力允许的情况下,可多增派指挥停车、纠正违规停放车辆的保安人员,大大减少报警器扰民的几率。



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
录入: Jol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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