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枣庄滕州市界河派出所110综合服务大厅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一青年驾驶安装有警用报警器的摩托车在公路上鸣笛行驶。接警后,派出所副所长赵均带领值班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制止,并将该青年带回派出所。
原来,家住界河镇某村的孙某为图行驶便利,为自己的摩托车购买安装了一个警用报警器。如此一来,孙某在行驶过程中遇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就按下报警器,行人一般会主动让路,这不仅让孙某觉得通行顺畅,而且虚荣心暴涨。14日,孙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到幸福楼村时,见路上车辆较多,为了方便超车,孙某将摩托车上安装的警用报警器按响,行人见状左躲右闪,一片混乱。有人对孙某的这种所为十分不满,拨打110报警。
在派出所,民警让孙某阅读了《治安处罚条例》,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报警器被摘除,并给予他一定的处罚。孙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后悔不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