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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阳翔 李富宁 )8月29日至30日,自治区消防工作专项督查组来到桂林,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文件和实地检查的形式,对我市消防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检查。督查组肯定了我市消防工作的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需要改进的地方。 29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武向督察组介绍了我市贯彻落实《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和《2006年至2008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张晓武说,目前全市1025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安全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 29日下午,督查组分别到漓江大瀑布饭店和南方大厦实地检查。督查组认为漓江大瀑布饭店的“消防工作做得不错”。在被自治区列为重大火灾安全隐患单位的南方大厦,督察组发现该大厦由两家物业公司管理,但消防设施多年无专人维护。督查组表示,该大厦的消防安全仍不容乐观,不少消防设施已经陈旧甚至损坏,希望能按自治区要求在9月20日前整改完毕。 30日上午,督查组与市领导、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重点单位代表进行座谈,反馈督查意见。 督察组指出,桂林市本阶段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 例如,目前桂林市尚未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现有消防车中,有9辆属于超期服役;部分单位场所管理行为不够规范。希望桂林市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对相关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少数民族村寨防火工作方面,仍需加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齐军表示,将根据督察组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