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确定18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31家已整改完

[日期:2007-08-17]     来源:   [字体: ]

  昨日下午,市公安消防局召开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动员部署暨下半年防火主项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市确定了18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截至目前,这18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已有31家整改完毕,还有157家正在整改当中。

  

  今年5月1日至6月末,市公安消防局在全市开展了为期

2个月的火灾隐患整治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排查社会单位13651家,发现火灾隐患11949处,责令当场改正2357处,责令限期整改9592处,下发法律文书5688份,“三停”93家,罚款85.41万元,拘留5人,依法查封单位62家。市公安消防局按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程序,经过反复排查论证,在全市确定了18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截至目前,这18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已有31家整改完毕,还有157家正在整改当中。

  这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一旦着火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比如,沙河口区某商场有2000多个摊位,每天客流量最多可达10万人次,平时也有5万~6万人次,这样的大型商业场所,开业5年多仍然存在消防设施多数不能正常使用,市场缺少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火栓箱内无水带、水枪,安全疏散通道不能保证畅通,甚至有些区域没有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大连环亚娱乐有限公司2000平方米的地下大型娱乐场所,本身就存在疏散困难,灭火救援困难等问题,可是该场所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不足,消火栓启泵按钮损坏,防火卷帘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封闭楼梯间未设置乙级防火门等诸多重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对这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经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了相应的档案,并且已向区、市两级政府做了报告。对于其中整改不力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采取停产停业、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于公共聚集场所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法人代表采取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对到期复查未整改完毕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尚未整改完的15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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