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通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明汉清、 通州市副市长陈斌在通州市建设局和通州大队呈交的《关于提请批准2007年主城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施计划》上作出批示,要求将通州市城市消防 规划列入通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的总盘子,责成通州市建设局与通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将城市消火栓建设列入正常的城市建设范畴,并决定由市政府投入200余万用于 编制主城区消防规划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由市财政出资40万元用于组织编制消防规划,由公安消防大队和建设局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编制单位修编;
二、由市财政和开发区财政共同出资113万元 用于对城区的主要干道,开发区的工业、房产开发、商业等基本到位的路段增补市政消火栓66只,增补工程由市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按政府工程实施程序组织实 施。对去年已实施尚未竣工和今年计划实施的改造、新建城市道路,按标准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85只,建设费用51万元,纳入道路改造、建设预算,由道路建设 方负责实施;
三、由自来水公司加强对已建市政消火栓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所需费用纳入市财政和开发区财政预算,公安消防大队对自来水公司维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