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新建居民区全封闭 新建小区“不设防”不准开工

[日期:2007-03-08]
[字体: ]
    烟台开发区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新建小区技防、物防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新建居民小区必须进行封闭围挡,并设置警务室、监控室等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合格证明,否则不予颁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技防、物防等配套设施图纸审查通过后方可报规划部门审批
。对未按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或者技防、物防设计不达标的,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对未按要求建设警务室、监控室等设施的,房管部门不予受理所开发项目的房屋权利登记申请。

  《通知》要求,新建小区均应按规划要求进行封闭围挡,建设使用门禁系统、周界防范报警、电子巡更、楼寓对讲、区域联网自动报警系统等。必须安装单元防盗门,建立停车场、警务室和监控室,在停车场、小区出入口和其它重点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等。旧村改造及其它改扩建小区应参照执行。



来源:水母网
作者:
录入: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 GPS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原理全面介绍(图)
下一篇: ABS-8000-GSM-C 无人值守基站报警系统
更多相关新闻
评论区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千家论坛    |   品牌领航员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30243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Copyright(C) 2000-2008 qianjia.com 1000security.com all right reserved
2000-2008年 版权所有 千家网 千家安防网